(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委托第三方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否
是否邀请专家: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1)本项目日常季度考核,每年服务期满一般程序验收一次。
2)乙方于每月5日前向采购人报送上月保洁服务台账,采购人结合日常检查情况和考核情况进行审核、验收,验收意见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乙方必须全部接收采购人移交范围内的清扫员、管理员、驾驶员,并签订劳动合同;在原单位的工龄需进行连续计算;不降低移交人员的薪资待遇,按时缴纳保险,按月发放工资(每月20日前需将上一个月的工资发放到位),不能拖欠工资。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分期/分项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6)履约验收标准:
乙方应严格按照《环卫维护工作标准及评分细则》(见附件)做好专业维护。采购人指派专人负责考核。采购人保留对质量标准及要求进行调整与优化的权利。采购人有权根据市、区工作要求对考核方案进行调整。
考核方式:
1)采购人每月对乙方进行考核打分,考核由市区数字化考核、市区检查考核(含线路保障)、日常督查考核、市民投诉四个层面组成。
2)考核总分实施百分制计分,按100分计算。其中市区数字化考核占30分,市区检查考核占30分,日常督查考核占30分,市民投诉占10分。
3)奖罚标准
A、乙方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市区一般数字化案卷、各级检查台账、市民投诉,则不做扣分处理;如一个月内在产生案卷、台账、投诉100米范围内再产生案卷、
台账、投诉则进行扣分处理;如产生重点数字化案卷,进行加倍扣分并罚款5000元/条;如产生超时、返工案卷,加倍扣分并扣罚5000元/条;市民有效投诉出现不满意工单,加倍扣分并扣罚5000元/条;在线路保障或上级检查时出现重大失误,加倍扣分并扣罚5000元/次,如有效保障了国家级线路保障奖励2000元/次,省市级线路保障1000元/次;
B、乙方维护作业成绩导致采购人在区级城管线月度考核排名后三名,将对乙方采取扣3分、2分、1分的处理。如采购人在区级城管线月度考核排名前三名,
且乙方维护作业在区级考核成绩在第一序列,将对乙方增加3分、2分、1分的奖励。
4)乙方因自身管理失职、疏忽导致出现以下情况,则该月综合考核成绩直接评定为不合格:
A、出现重大安全事故,造成重伤及重伤以上的;
B、省、市相关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的;
C、被省、市、区主要领导点名批评或上级部门通报批评的;
D、严重影响市区文明创建、创卫工作的。
5)考核实行百分制,由采购人每月依据考核标准进行综合考核打分,每个季度向乙方通报考核成绩,奖罚按季度兑现。综合考核总分95分(含)以上为优秀;90分(含)—95分(不含)为良好;90分(不含)—80分(含)为合格;80分(不含)以下为不合格。
每月综合考核成绩达到优秀,不扣除维护服务经费。高于95分的,给与奖励。95分以上每增加1分奖励4000元;
每月综合考核成绩达到良好,按每分200元扣除维护服务经费;每月综合考核成绩达到合格,按每分400元扣除维护服务经费;
每月综合考核成绩达到不合格,按每分1000元扣除维护服务经费;直至扣完该月维护服务经费为止;
每月综合考核成绩连续三个月不合格,将无条件解除承包合同。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环卫日常维护督查考核标准及扣分细则
为切实有效加强对承包公司的监管与考核,实现维护作业精细化、管理常态化,特制定本考核标准及扣分细则。
一、考核对象
清扫员、水车清洗员、管理员、水车驾驶员、内勤人员。
二、考核标准及扣分细则
(一)清扫员
1、作业时间
18小时维护作业,上午5:00-12:00,下午12:00-18:00,晚上18:00-23:00(高温季节上下班时间另行通知)早餐时间:7:30-8:00,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每次倾倒垃圾时间不得超过20分钟。每日完成2次普扫:上午从5:00开始,于7:30前完成普扫;下午在14:30前完成普扫。普扫时墙根对墙根全面清扫责任范围内的垃圾、树叶,清理积灰、积沙。普扫后按作业时间要求进行3次巡回保洁,清扫责任范围内白色垃圾及废弃物、清洗果皮桶、清运垃圾围子垃圾、清理绿化带内垃圾、清掏果皮桶内垃圾、清理杂草。
2、作业人员
1)着装与安全规范:清扫员要求着装整洁,统一着工作服,严禁穿高跟鞋、拖鞋、裙装作业;夜间作业要穿戴有反光标志的安全作业服;雨天按要求穿戴雨服,严禁打伞作业,严禁清扫员用电动车拖保洁车作业;
2)作业行为规范:作业人员严禁向泄水井、绿化带倒垃圾;严禁焚烧垃圾、树叶;禁止随意横穿马路、跨越栏杆、穿越绿化带作业;严禁上班时间打瞌睡、看报纸、刷手机、拣废品、吃零食、喝酒等;
3)作业纪律规范:要注重文明作业,不得与过往行人或门店发生口角,发现乱倒垃圾,乱扔杂物等现象,要文明规劝,主动清扫;如遇蛮不讲理者,应及时向上级报告;严禁串岗、离岗或多人(2人及以上)扎堆5分钟以上;工作时间在原地、工间离岗(如厕等)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
3、作业工具
作业时配备专业清扫工具:竹扫把、铁扫把、撮箕、铲子、保洁车、手套等。保洁车按规定停放,保持车身整洁,不得悬挂非清扫用具,下班后保洁车不得积存垃圾(特殊情况除外)。
4、作业质量标准
1)路面(含隔离护栏、果皮箱底部等)、人行道、路沿石、泄水板无堆积物、无果皮纸屑塑料袋、无牛皮癣、油渍、口香糖残渍、人畜粪便、无烟蒂痰迹,无积泥积沙积尘、无污水、无灰带、人行道无杂草;
2)道路两旁绿地、绿化隔离带、树坑无烟蒂、纸屑、槟榔渣、无积存垃圾和人畜粪便;
3)果皮箱箱体于每日上午10点前清洗,每日清洗次数不少于1次;箱体外观整洁无污物、痰迹、尘土、小广告等;箱内垃圾及时清除、无澎溢和散落、无臭味;箱体周围地面无抛撒存留垃圾;果皮箱功能完好,无破损、缺失、无油漆脱落、无箱体歪斜;
4)垃圾围子垃圾及时清除、无澎溢和散落、无臭味。
5、清扫员扣分细则
1)上午7:30、下午14:30前普扫未完成,每次扣1分;
2)上班时间打瞌睡、刷手机、拣废品等,每人每次扣1分;
3)不带清扫工具、保洁车悬挂废品,车身严重不洁、占车道、压盲道,每次扣1分;
4)坐岗、串岗、多人扎堆在原地休息时间(含如厕)超过15分钟,每次扣1分;
5)路面(含隔离护栏、果皮箱底部等)、人行道、绿化带、树坑等、公交站台每10米长范围内,果皮纸屑、地面牛皮癣、油渍、杂草、沉积泥沙、污水、烟蒂痰迹、口香糖残渍、人畜粪便、槟榔渣等超过3处(个)以上,每次扣1分;果皮箱澎溢、箱体表面有痰迹、尘土、积灰、小广告,箱体破损,每次扣1分;垃圾围子或果皮桶内垃圾未及时清运,每次扣1分;
6)未着工作服,夜间未穿戴有反光标志的工作服,穿高跟鞋、拖鞋、裙装、打伞作业的,每次扣1分;
7)与驻街单位、门店协商力资费时,态度恶劣、行为蛮横而产生投诉,每次扣2分;
8)迟到、早退、缺岗,每人次扣1分至2分;
9)焚烧垃圾、树叶、烧柴火取暖,每人每次扣3分;
10)向泄水井、绿化带堆积和倾倒垃圾的,每次扣1分;
11)工作时间喝酒、骑电动车接客、骑电动车拖保洁车每人每次扣2分。
(二)水车清洗员
1、作业时间
夏季上午8:00-11:30,下午15:00-18:00;冬季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
2、作业频次
责任范围内所有楼栋水车清洗每月巡回清洗不少于1次。
3、作业参数及要求
1)水车清洗员要求着装整洁、统一着工作服,严禁穿高跟鞋、拖鞋、裙装作业,雨天按要求穿戴雨服,严禁打伞作业;
2)每台水车配备1名专职清洗员负责清洗;
3)作业时水车清洗人员应及时扫除积水、清除清洗时产生的垃圾。
4、作业质量标准
路面见本色,无污垢、无油污,边沟无积泥、积沙、积灰;数字化案卷无返工、超时。
5、水车清洗员扣分细则
1)清洗员未按要求着工作服、反光背心,及发现穿高跟鞋、拖鞋、裙装、打伞作业的,每次扣1分;
2)清洗后,路面积泥、积沙、油渍,每20米范围内发现2处以上,每次扣1分;
3)清洗后未及时扫除积水和垃圾的,每次扣1分;
4)责任范围内所有楼栋每栋每月巡回清洗不少于1次,未洗的每栋每次扣1分;
5)迟到、早退、缺岗,每人次扣1分至2分。
(三)管理员
1、作业时间
上午班5:00—11:30,下午班11:30—18:00,晚上18:00-23:30
2、工作要求
1)认真学习业务知识,熟悉并掌握维护作业规章制度和工作质量标准,不断提升业务水平和工作主观能动性;要管理好片区内维护作业人员,合理科学公平、公正安排工作;
2)每天对清扫员上下班及上班履职情况进行巡查并做好考勤记录;每天上午8:00前下午14:30前对水车作业做好安排,并对水车作业标准、效果进行监督、评定;按时巡查,对道路、小区、水车作业标准及质量进行监督并督促整改;工作日及值班每天需要详细地做好业务工作巡查记录;
3)及时有效处置数字化和各类台账;重大活动、检查线路、突发事件,要反应迅速,做好线路保障工作及各项检查工作;
4)及时了解一线职工的思想动态和身体状况,确保和谐工作环境和安全生产,人员异动时要及时上报,并协助内勤及时办理异动人员的保险更换手续;
5)团结同事,牢固树立大局意识,管理员之间经常交流总结管理经验,共同提高业务管理水平;
6)热情优质服务,耐心做好市民环境卫生宣传发动工作,与临街门店单位建立友好协作关系,维护单位良好形象;
7)遵守作息制度和工作纪律,保持通讯畅通,服从工作调度与安排;
8)加强对清扫员业务、安全知识培训及考勤、考核管理工作。
3、管理员扣分细则
1)未按要求着装,每次扣1分;
2)未按要求填写工作记录,每次扣1分;
3)工作时间内电话接不通、不接电话,或者接到电话15分钟内未到达现场,每次扣1分;
4)迟到、早退、缺岗,每人次扣1分至2分;
5)驾驶电动车不按交通法规行驶1分;
6)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度的,每次扣2分;
(四)水车驾驶员
1、作业时间
水车驾驶员作业时间,早班4:00--8:00,上午班8:00—12:00,下午班14:30—18:00,中班12:00—15:00,晚班18:00—23:30。
2、作业频率;
1)每天安排早班进行作业(恶劣天气除外),早班对维护区域进行强冲;根据工作需要合理安排早班、中班、晚班,早中晚班以降尘为主;每天上午班、下午班人车组合清洗为主,每天每车清洗不少于6栋;
3、工作要求
1)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操作规程。严禁酒后驾车,穿拖鞋作业,不得私自让他人开车;
2)经常保持车辆完好,车容整洁;
3)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全路幅冲洗,严禁丢段、跑空轨迹,强力冲洗应先对路面进行全面冲洗,作业方式为开右边出水阀向左边冲洗,如有中间花坛的需对花坛边侧石前推冲洗,然后将污物冲到边沟,再沿线冲洗收边沟;水车强冲作业行驶速度不得超过10公里/小时、档位不得超过2档,严禁车速过快、恶意冲湿路人或不按规定停放;
4)驾驶员每天需做好工作记录;
5)水车在规定的点位加水,每次加满水且加水时间不能超过20分钟;
6)路面气温低于2℃(含2℃)、桥梁气温低于3℃(含3℃),水车停止道路洒水冲洗作业;
7)人车组合冲洗路段要求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清洗时应先冲洗人行道,再洗边沟;
8)人车组合冲洗时水车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
9)人车组合冲洗每台水车配备1名清洗员为一个班组,按标准进行清洗;
10)重大活动、检查线路、突发事件、数字化处置时,要服从统一安排和调度,反应迅速,做好突击保障。
4、作业质量标准
人行道见本色,无污垢、无油污,边沟无积泥、积沙、积灰;数字化案卷无返工、超时。
5、水车驾驶员扣分细则
1)未按要求着装,每次扣1分;
2)清洗后,路面积泥、积沙、油渍,每20米范围内发现2处以上,未及时扫除积水和垃圾的,每次扣1分;
3)迟到、早退、缺岗,每人次扣1分至2分;
4)不按规定地点停放,每人次扣1分;
5)未按交通规则进行作业的,每人次扣1分;
6)人车组合冲洗行驶速度超过5公里/小时每次扣1分;
7)酒驾进行作业的,每人次扣2分;
8)未作工作记录的,每人次扣1分;
(五)内勤人员
1、作业时间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工作要求
1)服从统一安排和调度,保障通讯畅通,收到信息和微信必须回复,保障及时有效的上传下达信息;
2)对管理员、驾驶员、清扫员进行考勤考核,并有记录;
3)做好每月的维护作业计划和工作小结,每月将案卷归类汇总,资料需整理规范有序;
4)建立职工档案,及时同维护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5)每月及时申报维护人员异动,按时办理车辆保险、维护人员五险及意外保险。
3、内勤人员扣分细则
1)未按时报送维护作业计划和工作小结,未及时汇总案卷,每次扣1分;
2)资料整理不及时、不规范的,每次扣1分;
3)未建立职工档案,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每少一份扣1分;
4)每月未及时申报维护人员异动,未按时办理车辆保险、维护人员五险及意外险的,每少一份扣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