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华北分公司2026-2028年度工程项目造价咨询框架招标项目(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销售华北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销售华北分公司2026-2028年度工程项目造价咨询框架招标项目(框架协议)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天津市、营口市
2.2框架协议有效期:2.5年(自框架合同生效当日起计)。
2.3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框架协议有效期内标段合同估算总金额: 200 万元(含税)。
2.5标段招标范围: 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委托的华北分公司及所属天津储备库、营口油库管理处、金皇公司等2026-2028年二、三类建设工程项目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含税)的新建、改建、扩建及技改、技措建设项目的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工程预算的编制或审核(包含现场踏勘);
2)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包含现场踏勘);
3) 投标报价分析(含配合清标);
4)实施阶段过程费用控制;
5)设计方案概算编制及审核(包含现场踏勘);
6)进行基础工程设计概算(初步设计概算)与工程结算额或招标控制价对比分析;
7)配合招标人完成竣工决算、竣工审计等;
8)工程结算审核(不得与实施阶段过程费用控制为同一单位)以及与工程造价业务有关的咨询服务,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等业务活动。
2.6本标段确定3名中标人。第一中标人承包份额≥50%,第二中标人承包份额约为30%,第三中标人承包份额约为20%。
2.7本次招标不包含的内容:
(1)重点项目、重点关注项目及一类项目;
(2)对于具有特殊管理要求等不宜纳入本框架协议管理的项目或咨询服务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无;
(3)持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021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业绩;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土木建筑工程或安装工程专业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2021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的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2)至少配备4名专业造价工程师(2名土木建筑工程专业,2名安装工程专业)分别持有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专业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2021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的相应专业造价工程师执业业绩。
3.4符合第一章基本资格条件的同一母公司的多个子公司(含子公司的子公司),参与本标段投标的投标人≤两家。若成功上传的投标文件份数>2份,按照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顺序,最先领取的2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参与评审,其余投标文件不再参与评审。
3.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框架协议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注册、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获取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2025年9月28日 17 时00 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10月9日 09 时00 分。
(投标人务必在获取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超过获取截止时间将不能下载)
(3)投标人应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按照交易平台提示支付标书款。(超过获取截止时间未下载的,不退还标书款)
5.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5.1编制方式:投标文件须采用投标人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
5.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5.3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3日 09 时00 分 。
5.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应保存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6.开标
6.1开标时间:2025年10月23日 09 时00 分。
6.2本项目远程在线开标。
7.其他
7.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7.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8.招标人
******有限公司华北分公司;
地址:天津市新技术产业园区华苑产业园区榕苑路11号;
邮编:300384 ;
联系人:刘博 ;
电话:022-****** ;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燕山岗南路9号燕化宾馆康体楼2楼;
邮编:102500;
联系人:李萍;张旭;
电话:******;
电子邮箱:******。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v3/portal/#/)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10.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起,到获取截止时间止。
11.异议受理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名称 | ******有限公司华北分公司发展规划部 |
联系人姓名及办公电话 | 刘博 022-****** | 电子邮箱 | ****** |
说明:潜在投标人对本公告内容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有异议的,请将相关异议材料(线上编辑加盖CA章)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 |
******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202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