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5NCZ000125
项目编号: NXFZ-2025-002
项目名称: ****** 法院2025年司法辅助事务委托项目
预算金额(元): ****** .00
最高限价(如有): ****** .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品目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 法院2025年司法辅助事务委托项目
****** 法院2025年司法辅助事务委托项目
其他服务
1
****** 法院2025年3月至2026年2月各类型案件(包括民事及执行案件等)的信息录入、立案材料挂接并随案生成;诉讼服务大厅导诉服务;2025年3月至2026年2月的已结案、可归档的卷宗进行数字化处理(包括卷宗整理、打码、编目、扫描、上传、装订、归档等),其他辅助事务等。
******
数量合计:
1
预算合计:
******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未出具或未按规定填写不完整的(如产品制造商不全等),视为未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登记许可证明材料等),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1.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开标现场查询)。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 2025-02-05 17:25:39 至 2025-02-11 23:59: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 :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方式 :电子下载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2-26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中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 2.其他事宜:参加投标者,请于规定时间内登录中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1)供应商应首先在中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办理注册,注册成功后,供应商用CA锁登录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即可下载招标文件。(2)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3)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 CA 锁、制作电子标书等业务,请加入QQ群(****** 5)进行系统操作及业务咨询。CA锁办理****** 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 88(与交易中心同CA锁)。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 法院 地 址: 银川市西夏区贺兰山路与丽子园交叉口向北 联系方式: 0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 有限公司 地 址: 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湖滨东街83号五楼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王莉君 电话: ******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温鑫 电话: ******
招标文件 :
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 2025-02-05